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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规范化建设的实践基础与路径优化

  发布时间:2025-10-24 11:14:29


    加强人民法院的执行规范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完善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迈出的关键一步,也是人民法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对于人民法院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执行规范化建设必须立足当前、承前启后,下大力气坚决整治当前执行领域存在的乱执行、选择执行、消极执行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执行各领域规范化,依法兑现胜诉权益,维护法治权威,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一、执行规范化建设的战略定位与时代价值

  (一)规范化建设是新时代执行改革的“必答题”。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到2035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将执行规范化建设上升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治高度审视,执行规范化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从法治维度分析,规范化建设应当通过构建“制度引领﹢科技赋能﹢监督问责”的三位一体体系,推动执行工作逐步从“经验型”向“标准型”转变,从“结果导向”向“全过程管控”升级。

  (二)规范化建设是破解执行难的“金钥匙”。执行难问题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特征,其本质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与司法权威不足的集中体现。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法院积极变革执行模式,建成网络执行查控、司法拍卖、司法评估系统,有力破解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等难题,联合信用惩戒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执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和重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财产调查、执行制约监督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建成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和指挥管理平台,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把执行权关进了制度和数据的“铁笼”。

  (三)规范化建设是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守护者”。执行工作作为司法程序的终端环节,其规范化水平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丰富了执行规范化的内涵,涵盖“立案管理、财产处置、款物发放、强制措施”等12个核心环节,构成司法公正的完整闭环。全国法院遵循意见、因地制宜、积极落实,近七年来,通过“顶层设计、基层探索”的改革模式协同发力,各地法院均取得了执行规范化建设的好做法、新经验,为新时期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实践证明,规范化建设不仅提升了执行效能,更构建起“不敢赖、不能赖、不想赖”的诚信生态,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青海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的实践基础

  近年来,青海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实践,通过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减少程序瑕疵;从“单兵突进”向“系统集成”转变,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凝聚社会治理合力;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通过数字执行平台强化管理,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一)执行立结案: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立案机制标准化。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当日发起查控”标准流程。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推行要素式立案,有效推进规范化。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借力“文书校核系统”识别材料瑕疵,实现立案环节“零差错”。结案管控规范化。对执行结案实行“承办人自查﹢阅核人核查﹢审管办审查”的三级管控机制。

  (二)财产调查处置:创新“线上﹢线下”协同机制。财产调查集约化。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前端预防、中端衔接、末端攻坚”全链条发力,立审执一体化开展财产调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财产调查模式,在部分乡镇联合网格员协助查人找物。财产变价智能化。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网络拍卖流程留痕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三)执行作风建设:构建阳光执行新生态。执行见证常态化。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执行见证制度”,邀请多方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强制腾退案件,助力集中执行。追责问责实质化。组织开展交叉执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行动,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从0.2%降至0.09%,对取得实质性进展的6件案件启动追责。

  三、青海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的路径优化

  党的二十大以来,青海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但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关键指标仍低于东部地区法院水平,反映出规范化建设在资源统筹、流程管控、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短板。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以来,青海法院紧抓契机,立足实际,提出规范化执行“五维优化路径”,积极作答新时代执行改革攻坚之问。

  (一)制度供给精准化。通过“三统一”调度执行等方式,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规程。针对农牧区流动人口多、财产分散等特点,制定“季节执行”“马背执行”等特色机制,青海南部地区法院积极践行,推进实现执行服务“零距离”。

  (二)科技赋能深度化。青海高院启动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作,通过硬件设施、软件系统、功能区域等“三大改造”,实现一体指挥、智能调度、数据监管、执行联动等“四大功能”。

  (三)监督问责刚性化。探索建立执行规范化评价体系,将规范化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与执行案件监督评查。深化交叉执行,对取得实质性进展案件强化追责问责。

  (四)队伍建设专业化。逐步建立“省级培训基地﹢市级实训中心﹢县级实践点”的三级培训机制,与高校法学院强化合作培养,与对口援助法院强化双向挂职培养,建立执行人才“蓄水池”。

  (五)协同治理社会化。深化执行联动,多措并举与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数据共享﹢联合惩戒”协作机制。推广乡镇联络员协助查人找物模式,构建“半小时执行响应圈”。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机制,缓解“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困难。

  执行规范化建设是永不停歇的“自我革命”。青海法院以“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为新起点,更新理念、创新模式、凝聚合力,启动新一轮执行攻坚,努力做实做好高质量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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