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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行案款管理 助推执行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5-09-19 09:56:23



    执行工作规范化是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是构建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执行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执行案款管理方面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此,必须以规范案款管理为切入点,从严格落实、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提升案款管理的制度化、透明化和精细化水平,以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化助推执行工作现代化。


 一、聚焦价值引领,深刻认识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的意义

  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是执行规范化建设中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得以有效实现、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和最终体现,是衡量执行工作实效与规范程度的重要标尺。

  一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根本要求。执行案款能否及时、足额、安全发放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对司法为民的切身感受和信任程度。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深切的尊重与守护。

  二是提升司法公信权威的重要保障。司法公信源于司法透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既是“阳光执行”的具体实践,更是构建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核心基石。

  三是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是完善执行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执行工作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层探究执行案款管理的隐患成因

  当前执行案款管理存在诸多隐患,发放不及时、监管不健全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挪用、截留或私分案款事件引发重大舆情,严重影响司法公信权威。

  一是案款发放积极性有待提高。执行案件环节繁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部分承办人对案款发放重视不足,认为其非执行工作核心内容,“重执行,轻发放”现象仍然存在;案款分配过程复杂、风险较高,承办人畏难情绪明显。

  二是案款监管存在明显漏洞。部分承办人将办公账号交由辅助人员代为审批和发放案款,风险突出;案款发放审批权限相对集中,执行局负责人自办案件监管缺位风险、向案外人发放案款风险欠缺机制对冲;执行部门与财务部门对账机制流于形式,致使财务审批虚置;检察机关等部门对案款监管存在信息不畅、刚性不足等现实梗阻,难以取得实效。

  三是案款清理仍有混乱环节。案款延缓、提存不规范,依据兜底条款且未作合理说明便发起延缓、提存的现象屡见不鲜,无理由超长期延缓导致案款堆积,增加案款清理难度;不明款认领受到案件终本续管不到位等原因影响未能及时认领,沉淀案款清理乏力;案款发放督导不到位,发放期限、发放结果等缺少有效提醒及反馈。

  三、贯彻系统思维,深度构建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

  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维发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行案款管理的制度化、透明化和精细化水平,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石,强化案款发放规范性。落实执行案款管理铁规禁令和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工作指引;落实案款发放分级审批机制及执行局负责人承办案件由执行分管领导审批规定,确保审批权限分离;落实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合议制度,重点审查代领必要性、领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涉嫌规避另案执行等。

  二是以执行公开为载体,打造案款透明云矩阵。在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等执行文书中载明“一案一账号”信息并附违规收取案款举报电话;以短信公开的形式将案款到账、延缓发放及案款发放节点信息强制推送给申请执行人;定期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明确所涉案号、发放对象、发放金额及发放事由等。

  三是以协同监督为抓手,筑牢案款风险防火墙。落实案款专管员实质化履职,督促及时甄别认领不明案款,核查提醒临期案款的发放;会同财务部门落实对账机制,制作案款收账、延缓、出账台账,每一笔案款信息能够追溯到案到人;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和外部法律监督,落实执行局局长离任审计和年度统一审计制度,降低执行廉政风险。

  四是以权力制约为引擎,助推案款管理新成效。实行案款分配集约管理,成立案款分配团队专职负责执行案款分配方案制作工作,实现案件办理、案款分配与款项支付“分权制衡”;案款专管员纳入案款核查主体,逐笔审查延缓、发放事由;发挥数智监管优势,依托办公IP限制、人脸识别等技术,杜绝代发案款、代为审批等乱象,以技术手段填补制度漏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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