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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使用执行单兵执法指挥系统指挥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6-06-21 16:02:44


   “报告指挥中心,这里是执行现场,我们已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下达执行指令。”“依法执行!”6月15日,在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执行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伴随着执行指挥中心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开始展开行动。

   该案为我院民事审判庭审结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人在法院判决下达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赔偿金迟迟不能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院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案件的办案思路,从多渠道入手提升执行效率,在发现被告人有一处银行账户处于正常状态的情况下,果断采取冻结措施。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配备单兵执法记录仪,执行时,执行指挥中心与单兵执法记录仪实行无线网络连接,时时开展远程执行指挥工作。在当日的执行中,单兵执法记录仪清晰的将执行现场画面传送到指挥中心。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哈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及中院相关领导在指挥中心通过单兵执法仪收看到了执行全过程。

    为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哈铁法院建立了执行单兵指挥系统。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得到了中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在技术和硬件上给予我院很大帮助,使我院在短时间内完成指挥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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