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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哈铁法院:审执联动促履行 合法权益得保障

  发布时间:2023-08-09 17:13:29


   8月9日,一位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来到哈铁法院,将两面锦旗分别交到两位办案法官手中,并连连表示感谢:“老人家已经八十多了,他拜托我一定当面向两位法官致谢,多亏了你们高效为民的司法举措,解了困扰老人家十几年的心病!”


   原告郭某某等三人于二十几年前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但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2011年,政府决定征收案涉房屋所在地块,于是三原告作出购房情况真实无纠纷的《保证书》,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持上述公证书与哈尔滨市某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一段时间后被告以无法确认原告当时提交的案涉土地使用证真伪为由,停止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随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奔走。去年9月,原告起诉至哈铁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内容交付原告安置房屋,并支付原告临时安置补偿费。判决生效后,被告始终未履行相应义务,原告向哈铁法院申请了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详细审查案情,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已年过八旬,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老人诉累,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手段,仅用了5天时间就将案涉房产及补偿费执行到位。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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