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我院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郭宁华庭长等一行四人开展了民商事审判及司法体制改革经验交流活动。
活动采用经验交流会的形式进行,哈铁法院院长崔林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惠灵、民庭副庭长张东亮等出席了此次经验交流会。会上院长崔林生首先对盐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由民庭副庭长张东亮就哈铁法院裁判文书审批机制及调解工作、哈铁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改革两方面问题进行了说明。说明中提到目前哈铁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哈尔滨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买卖合同纠纷。我院在裁判文书审批机制中结合法院三大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着力推进将裁判文书进行公开,将生效判决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倒逼审批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提高文书质量。在调解工作中民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做到“审前、审中、判前”三步调解法,在调解过程中做到以“公心”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细心”观察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以“耐心”消除当事人的顾虑,缓和情绪,体现人文关怀。在哈铁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改革部分,张庭长结合北京、上海两地铁路运输法院民事管辖范围中的案例对各地铁路法院民商事管辖范围做了简要的说明,着重对司法体制改革开始以来哈铁两级法院拟指定管辖案件做了具体说明,对比了各地铁路运输法院改革模式的异同。
盐田区法院郭庭长在发言中介绍了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结合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实际对司法体制改革前后该院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哈铁法院民庭法官们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进行细致的解答。之后双方就法官遴选、法官员额、绩效考核、人事调整、诉讼调解、薪资待遇、司法改革趋势等问题交换了意见,阐述了各自的看法。
交流会的最后崔林生院长做了总结性发言,介绍了近两年哈铁法院民事、刑事案件审判及结案情况,并对司法体制改革、法院编制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崔院长鼓励参加交流会的年轻人要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期扎实的立足本职工作,勤动脑、勤思考、勤努力、勤创造,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法院工作。此次经验交流会我们从盐田区人民法院身上学到不少宝贵经验,避免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再走弯路,为我们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