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铁法院受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被告钟某某居住黑龙江省绥化市某地,2021年11月,有群众举报其在某铁路用地内修建房屋。原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随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制做勘验笔录。经过调查发现,被告建造的房屋位于铁路用地上,侵占土地面积为 1300平方米,房屋距离火车线路路基仅3米,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原告遂于 2022年7月5日、7月12日分别对被告下达《责令停止违法使用铁路用地行为通知书》,并多次到被告所建房屋处,要求其停止侵占铁路用地行为,归还铁路用地,恢复铁路用地原貌,被告均予以拒绝。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有序进行,无奈之下的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哈铁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详细查明了案件事实,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具有和解意愿,于是在充分了解双方调解意愿的基础上,反复做被告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和释法析理,被告同意自行拆除所建房屋,同时将土地恢复原状,原告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双方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