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并将这种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从而确保政府工作透明的一种制度。
近日,哈铁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该案在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矛盾得以快速高效化解,原告战某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2021年5月,原告战某向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哈尔滨市某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住建局向原告战某作出答复,公开了相关项目信息,并载明该项目施工许可证2001年办理时已经发给建设单位,施工许可档案卷宗没有留存施工许可证,如有需要,可到市住建局档案馆查询该施工许可证档案中的其他相关材料。此后,原告战某到市住建局档案馆查阅,并未查到施工许可档案,遂至哈铁法院提起行政起诉。
主审法官审查案情后,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极展开调解。通过沟通,市住建局表示施工许可证副本并非档案要求的留存材料,原件当年确已发放给建设单位,市住建局愿意帮助原告战某调阅档案,查阅施工许可信息。同时,市住建局还主动帮助原告战某联系相关单位,请其配合提供案涉施工许可证,并为原告战某送交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至此,原告战某一年的奔波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