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岳某遇到一件非常恼心的事,去银行贷款,结果因为法院有一件案子未履行法律义务,有失信黑名单被限制。岳某顿感疑虑?自己只有一件案子,钱早就还完了,为啥还显示未结案呢?
于是,岳某带着疑虑,急急火火地来到了案件所在的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把自己的情况说给了法院执行人员。该院执行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让她不要着急,给她从电脑里查询;接着把岳某提供的个人信息往电脑里一输,显示岳某有一件2016年的案子,案件还在执行中,中间没有体现任何还款的信息。岳某说:“我早已把钱还给了对方。”说着,她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把对方写的说明递给了执行人员。只见上面写着:“我父亲李某某与岳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岳某还款9万元了事,以后再有什么事与岳某无关,李某。2018年6月5日”。执行人员问岳某:“当时是在法院里给的这个钱吗?”岳某说:“不是,我们私下协商的,对方说我给了他们9万多块钱,以后有啥事与我无关,就结案了。”
该院执行人员为了核实案件履行完毕的真实性,从电子卷宗中找到李某的联系电话,并拨通李某的电话,问其是否知道其父与岳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李某说知道;问李某他们两家是否已经结案,李某说没有结案,还差我父亲13000多元。执行人员问其你们两家不是和解了,并且还有你代父亲写的结案说明。李某说不清楚,他问问再说吧。就这样,李某把电话给挂断了。
因为李某某是申请人,联系不上,其儿子李某又不承认结案。对此,该院执行人员也不知道当时还款的详细情况,最后无法给岳某开具结案证明,所以说岳某还了钱还等于没有结案。事后办案人员考虑,肯定是被执行人岳某将钱还给了李某某,只不过没有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足额还够,通过双方自行协商,李某代父亲给岳某出了个结案说明。岳某拿到这个说明后,应该来法院确认一下,及时结案。没想到事隔4年之后,李某为了把放弃的那些钱要过来,现在又不承认结案了。结果岳某还了钱,案子结不了。
据该院执行人员介绍,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这样的被执行人,很着急地来到法院,说自己的案子早已把钱还了,结果想出远门坐火车、飞机或想急着用钱贷款被卡住了,究其原因就是把案款没有经过法院直接给对方了,事后申请人也没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被执行人以为给了对方就算结案了,案件就这样一直处于未结状态,等有事被卡之后到法院一查才知道还未真正结案。申请人配合还好,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法院能及时撤下来;若申请人不承认,又没有证据或证据不确实,法院无法开具结案证明。像岳某的情况就是这样。岳某和对方和解了,对方儿子代父亲写了结案说明,结果儿子不认可了。鉴于此,法院执行人员告诫一些案件当事人双方和解还款的时候,一定要到案件所属的法院,尽量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办理还款和结案手续,以防事后一方不认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