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喜婷,中共党员,历任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现任哈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2019年被评为哈铁两级法院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被评为哈铁法院优秀公务员,2019、2021年均被评为哈铁两级法院先进个人。

秉持初心 司法为民
“如果没有法官的帮助,我无法这么快拿到赔偿款,你们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却连我的一口水都不肯喝,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们。”这是来自原告王某的诚挚感谢,也是贾喜婷同志坚守司法为民宗旨的真实写照。这是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乘坐火车时被行李架上被告书包中的矿泉水瓶砸中头部,导致闭合性颅脑损伤,因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双方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故原告诉至法院。经过调查了解到,本案的原告是一位供女儿读大学的单身妈妈,她的收入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为了看病已经负债累累,生活十分困难。被告是一位年仅14岁的初中生,从小就被寄养在舅舅家中,父母常年为生计奔波。为在最短的时间解决双方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贾喜婷同志与主审法官多次辗转集贤县、绥化市和齐齐哈尔市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各方都满意的结果,原、被告双方多次致电法院表示感谢。被告的母亲也表示:“孩子的事发生后我们每天都惦记着,没睡上一个好觉,现在解决了,我们终于踏实了,孩子也可以安心上学了,感谢你们为了孩子的事做了这么多工作,等孩子长大了,我们也让他学法律,成为你们这么好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