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切实用执行工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采用真情劝导的方式,顺利执结同一被执行人企业所涉三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评价。
申请人彭某等三人为某环保公司工作时摔伤,因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彭某等三人分别起诉环保公司。经法院依法判决和调处,由环保公司向彭某等三人赔偿29万余元。然而判决书和调解协议生效后,环保公司拒不支付赔偿款,彭某等三人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案件事关劳动者权益保护,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高度重视,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环保公司账户进行查询,在未发现余额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随即传唤该公司法人代表。由于对赔偿事宜存在异议以及经营不善严重负债等原因,环保公司法人对执行工作存在较大抵触情绪。
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秉持教育为主的方针,暂未对环保公司采取惩戒措施。为保障申请人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执行法官多次对环保公司法人及股东进行法律教育和劝导感化,耐心宣讲法律规定,详细阐释利害关系,积极引导换位思考,以法理服人,用真情融冰。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环保公司筹措资金向三位申请人全额付清执行款,三起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