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积极协助该院执行部门,成功督促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有效维护未成人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据悉,男子张某与女子薛某原系夫妻,两人育有两名子女,后薛某向贵溪法院上清法庭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两名子女跟随张某生活,由薛某按年支付抚养费。今年4月22日,薛某因再婚办理登记手续需要,前往上清法庭申请开具离婚判决的生效证明。因该案存在履行义务,干警遂向法院执行部门核实情况。获知薛某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后,法庭干警当即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和思想教育,阐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劝诫其尽快履行生效义务。
经过上清法庭干警悉心释法和反复疏导,被执行人薛某当场全额付清执行款,案件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