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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助企业 资产活处保经营

发布时间:2022-04-25 17:16:50


中国法院网讯(周云伟 甘兆扬)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以执行工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采用“资产活处、暂缓执行、信誉恢复”系列组合措施,促使一起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评价。

  某科技公司以名下房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一千万元。由于借款期限届满后,科技公司尚欠本金995万元及利息10万余元未支付,银行对科技公司提起诉讼。贵溪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科技公司向银行偿还借款995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确认银行对科技公司抵押房产的拍卖、变现款优先受偿。因判决生效后,科技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贵溪法院执行局先后向科技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科技公司既未向银行还款,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贵溪法院遂依法查封科技公司名下的抵押房产,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实施限高措施。

  为促使案件尽快得到妥善解决,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科技公司负责人陈某,向其宣讲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陈某表示,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公司准备出售部分厂房及土地用于偿还债务,且已联系好购买人。但因公司所有不动产集中登记在一个产权证内,故正在与经开区管委会沟通协调不动产权证分割事宜。执行法官接到陈某反馈后,第一时间向经开区管委会核实情况。确认陈某所述属实后,执行部门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经营角度出发,积极组织银行与科技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银行随后申请将科技公司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并暂缓处置该公司抵押房产,案件以双赢方式实现最优化解。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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