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针对节后复工复产的形势,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日前,当申请人史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自己的货车钥匙后,其激动地说道:“春节过完,我的货车就要开始拉货跑运输了,感谢执行法官们这么快将我的货车执行回来!”
2021年11月16日,史某与赵某因债务发生纠纷,赵某便强行将史某正在营运的轻型普通货车予以扣押。2021年12月10日,在沁阳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二人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于2021年12月24日前返还史某的轻型普通货车;赵某赔偿史某营运损失5000元。如上述任一项逾期履行,赵某另支付史某违约金2000元。该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未自觉履行,史某于春节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沁阳法院立案执行后,考虑到春节后史某的货车即将开始营运,便组织专人办理此案,经耐心向被执行人赵某明法释理,赵某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