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院执行 -> 执行工作动态

善意执行促和解 案结事了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3-07 16:08:32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该院“铜都亮剑”行动政策,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成功和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混凝土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混凝土公司向建设公司供应混凝土。经双方结算,建设公司尚欠混凝土公司工程款83.5万余元未支付,经催要无效后混凝土公司起诉建设公司,在法院调处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由建设公司向混凝土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及违约金合计84万余元,建设公司同时承担混凝土公司的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等共计3.28万元。协议还约定,如建设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则需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因调解协议生效后建设公司未在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同时也未支付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混凝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建设公司按约定支付五万元违约金并支付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立即行动,执行法官经核实获知,建设公司已支付所欠工程款但付款时间确实超过约定期限。为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执行局充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未对被执行人建设公司采取法律措施,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传唤建设公司负责人,耐心宣讲本院“铜都亮剑”行动政策,从法律规定和人情事理角度进行教育劝导;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努力引导双方冷静理性处理矛盾。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和调处,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混凝土公司同意适当放弃部分违约金,建设公司一次性付清执行款,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据悉,贵溪法院于2021年11月中旬启动“铜都亮剑”行动,对涉民生类执行案件展开重点攻坚。为确保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贵溪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和人性化执法,通过将法律措施、惩戒措施、沟通协商、劝说疏导等举措相融合,敦促和感化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切实利用执行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为“铜都亮剑”行动常态化运行夯实基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