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法庭成功执结一件因长期拖欠工程款,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给付义务的案件,执行法官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记录,寻找其财产的蛛丝马迹,加之对被执行人法理情劝说,最终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严威与法官的坚持不懈,自愿履行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石家庄市某建筑公司由于长期拖欠黄骅市某保温材料经销部工程款18万元,被诉至黄骅法院。2020年7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但履行期限届满后,由于该建筑公司并未履行法律义务,保温材料经销部遂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依照流程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发现除了已被法院多次冻结的少量银行存款外,一无所有。
案件执行进入瓶颈,三个月后执行法官与申请人经过沟通,向该建筑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与失信决定书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对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将案件置之脑后,依然不定期地了解该建筑公司的经营状况。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28日,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在石家庄某地税务局有开具发票的记录。考虑到这个线索可能是解决案件的突破口,执行法官遂立即动身前往几百公里外的石家庄。
经当地税务局核实,被执行人自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多次开具增值税发票,然而其账户上却没有任何一笔交易往来。于是执行法官拨通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严肃告知其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负责人解释,因经营不善,债务太多想要周转一下资金,并非刻意回避执行,慑于法律威力并经执行法官的明理释法,被执行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当前的能力只能履行到位6万元,希望剩余案款能够分期履行。
随着执行法官调解工作的逐渐深入,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了60000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