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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行和解促案件诉争彻底化解

发布时间:2021-08-20 10:03:12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以执行和解的形式彻底化解案件诉争,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4月,男子周某甲与妻子因婚后购房,向岳父程某、岳母周某乙借款6万元并出具欠条,约定2018年底归还借款。因借款到期后周某夫妻二人未按时还款,程某和周某乙提起诉讼,贵溪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周某甲夫妻二人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周某甲已于妻子离婚且拒不履行生效义务,程某和周某乙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周某甲进行思想教育时,周某甲明确表示:自己与前妻所购房屋至今未拿到房产证,导致两人离婚时房屋无法分割,目前自己暂时没有经济能力履行义务。经执行法官向申请人程某、周某乙核实,两人证实,女儿确因房产分割问题与周某甲存在纠纷,准备待房产证办理之后另行起诉。为确保双方诉争尽快得到彻底化解,执行法官从减轻群众诉累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阐明法律规定,晓以利害关系,竭尽全力调和双方矛盾。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周某甲同意房屋议价为总价34万元,其享有一半份额17万元;周某甲应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3万元从所属房屋份额内抵扣;房产办理权属登记后由周某甲前妻向周某甲支付14万元。执行和解协议当事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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