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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优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8-16 09:16:20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在被执行人多案未履行的情况下,优先执结其所涉的抚养费纠纷案,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男子陈某于2019年1月与前妻方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由方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因陈某自当年10月起再未支付抚养费,方某提起诉讼,贵溪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陈某向方某支付所欠抚养费22500元,陈某于每年1月31日前付清当年抚养费18000元。因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2021年度抚养费,方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迅速行动。执行法官经核查后发现,除本案外,被执行人陈某还涉及多起金融纠纷案件,陈某名下的工资账户为其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该账户已因其他执行案件被冻结。面对账户余额不足以清偿全部执行款的现状,执行法官依法秉持抚养费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原则,将18000元抚养费全额转交申请人方某,同时耐心细致对陈某所涉其他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做好法理解释工作。方某领取执行款后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案件得到稳妥解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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