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有效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将依法执结每一起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案件一:应急执行,不舍昼夜捍卫权益
惠某与申请执行人雷某因保证合同而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结案后,惠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并“玩失踪”,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寻找,依然没有惠某的下落。
近日,申请执行人在兰州小西湖一带发现惠某踪迹,立即报告执行法官,法官收到消息后,立即动身赶往,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后,当即传唤,将惠某带回岷县法院。在执行中因惠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的情况下,当日晚上法警通宵轮流值守。
拘留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又面对面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惠某一再表示自己没钱,最快也只有年底才能部分支付,申请执行人表示不同意案。经过执行法官再三释法明理,向惠某强调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和诚信履约的重要性。最终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于5月中旬内将全部款项付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二:电话办案,促成案件执结
申请执行人李某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在张某处务工,后辞职,但张某拒绝支付务工期间的劳务报酬,李某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由张某支付李某劳务报酬4500元。但张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于是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李某有关银行账户和微信钱包等,但仍不足,考虑到张某人在外地,让他前往法院协助履行不方便,执行法官立即与张某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及拒不履行的严重。最终张某同意不足案款由其直接转入法院专户,与已冻结部分一并领取给李某,本案也得以妥善解决。
一场执行、沟通,岷县法院人于细微处见真情,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让司法有温度,春风十里,有你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