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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显“亲情” 情法顺“家事”

发布时间:2021-03-17 09:46:25


       “王法官,执行案款已经收到了,我们两个能像现在心平气和的讲话,还要多亏了你们法院。”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被执行人钟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官某借款37000元,并出具借条。后经官某多次催讨,钟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官某遂将钟某诉至沙县人民法院。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钟某自愿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随着约定期限到期后,钟某仍未按期偿还,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钟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钟某的银行账户以及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经干警了解,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借款发生在双方离婚后,因此判断双方之间应还存在些许感情,愿意互相帮助。于是执行干警融“情、理、法”于一体,耐心地做钟某的思想工作,既从法律上释法明理,又从情感上给予疏导交流,经干警们不懈地努力,钟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三天后,钟某将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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