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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事急办理 特事特响应

发布时间:2021-01-22 18:07:07


       “疫情期间,法院还能做到财产及时保全,太令人感动了!”申请人邱某在电话中不住的感叹。

  邱某因与河北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为保障诉讼权利在审理阶段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标的100万元。刚进入程序,即发生疫情,因担心法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而延误最佳保全时机,邱某的心悬了又悬。

  恰在此时,他接到执行指挥中心的值班电话,告知其是否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不能提供,可以申请启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控。邱某一听狂喜了瞬间:这申请书可找谁写呢,写了又怎么提交呢?自己也被防疫在家,根本出不了门呀!

  当得知其顾虑,值班人员告诉他,申请书手写并拍照就行,将照片以彩信的形式发送到自己的手机号就可以啦!邱某听后赶紧行动,十几分钟就提交了查控申请书。收到当事人申请后,该院立即向查控系统提交审核申请。

  申请提交后,值班干警发觉被执行人的信息未能通过审核,经仔细查找核对,发觉竟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同步导致。于是,经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事项请求与最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由最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了修正更新,方顺利进入查控系统,并于1月11日对其申请的保全标的足额予以冻结。

  今年发生疫情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方式、缩短进程,切实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零接触”。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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