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项城市贾岭镇张先生向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团队的干警送来锦旗,以表示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普通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本是同镇人,而且是多年的好友,因相互之间帮忙办事产生纠纷。为有效化解矛盾,该案在审判阶段法官就进行民事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李某6.8万。其中,4.8万元在调解协议达成的当日已经履行,剩余的2万元按照调解书约定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但被告张某一直未给付,之后双方多次因此发生口角冲突。
2019年11月23日,李某在百般无奈之下向项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后多次找到张某要求其履行义务,张某情绪激动,认为自己出于好心为李某帮忙办事,事情没有办好完全是李某自己造成的,并非自己的过错,并称自己为了李某的事情请托别人也花了不少钱财,落了人情不说,现在为了这点钱李某对其态度转变太快,完全不顾及多年的情分,让其伤心不已!多年的友情不复存在,拒绝再次向其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向李某了解情况时,李某也是一肚子的牢骚,不断指责张某的不是,但基本确认了张某的说法。
执行干警先后五次赶赴张某和李某家中进行劝解,并向当事人明法释理,最后李某愿意承担张某的部分花销,也反思了自己的不对之处。张某在听到执行干警和李某的沟通过程后表示,万万没有想到,项城法院法官如此有人情味儿,说话有温情,办事有章法,一定会想办法尽快把钱给李某。因此,张某不仅按照之前和执行干警的约定按期缴纳了执行款,还将一面写有“忠诚为民,温情执法”的锦旗送给了项城法院执行第一团队的干警,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