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邻里纠纷斗殴相互致伤 双方均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20-11-27 11:32:48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两邻居因一点小事而互殴的故意伤害案,两被告人易某勇、易某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易某勇与被告人易某智都居住在袁州区金瑞镇庙前村,二人系邻居关系。

  2020年3月16日,被告人易某勇与被告人易某智因土地纠纷在村委会协调下达成了协议,约定被告人易某勇房屋旁的道路由二人共用,双方均不得在此放置物品。

  2020年5月3日8时许,被告人易某智看到被告人易某勇在道路旁的屋檐下放置了一些柴火,认为被告人易某勇违反了协议约定的内容。随后,两人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致使双方均受伤。

  经鉴定,被告人易某智和被告人易某勇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2020年8月4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相互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勇与被告人易某智因邻里纠纷斗殴,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易某勇与被告人易某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且案发后被告人易某勇与被告人易某智已达成和解协议,相互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易某勇、易某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