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那笔钱确实是我取走的,我现在认识到错误了,钱就放在里面房间,我马上进去拿给你们。”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林某在自己家中向登门的执行法官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
据悉,2019年10月,邓某因银行转账操作失误,将人民币5万元转入林某银行卡中,后林某返还不当得利款3万元,其余2万元迟迟未归还。邓某多次催讨无果,将其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判决,林某需向邓某返还剩余的不当得利款人民币2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仍未履行返还义务,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林某名下的财产开展查控,发现其已将该笔不当得利款取出,遂多次电话联系林某,敦促其归还该款项。但林某均以“不知情”为由,拒不退还。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前往林某家中,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的后果。迫于法律压力,林某承认是自己取走了该笔款项,当即归还了不当得利款2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