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说法拉理、耐心开导,促使其履行了支付婚生女抚养费的义务,该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17年5月1日登记结婚。次年底婚生女出生。婚后,原、被告由于感情出现危机,经常发生争吵、打骂,双方因无法再继续生活,引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在调解无效后,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王某(女方)抚养,被告李某支付婚生女抚养费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李某规避执行躲藏起来,因人财物无处寻觅,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近日,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李某取得了联系。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明法析理,耐心开导,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语打开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心结,使他认识到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违法悖理行为。他当即表示不能再拖欠孩子的抚养费。随即,他利用微信转账足额缴纳了案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