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哈铁法院与看守所密切配合,通过视频开庭的形式顺利审结多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但看守所视频开庭审理在形式、场地、设施等方面与法庭开庭不同,在案情复杂、被告人不认罪等案件的审理上仍面临许多新的问题。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审结,刑事审判庭通过与看守所、辩护人沟通,在看守所全力支持下,公检法三方相互配合,利用8月28日傍晚时间工作人员一同加班加点,成功开庭审理三起刑事案件。其中两起已顺利宣判,案情如下:
案件一: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祥在未取得相关销售许可证件的情况下购进汽油,在哈尔滨市兆麟街、松源街、建国公园等不固定地点向个人非法销售汽油。并通过微信收款,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31 365.29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 000余元。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扣押于公安机关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二:被告人唐某波于2019年6月实施贩卖毒品犯罪2次,贩卖冰毒共计268克。被告人唐某波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扣押涉案毒品,依法予以没收。
司法审判工作中既有一丝不苟的法律文书、规范的庭审程序,又会遇到疑难复杂的案情、面临各种新的问题。无论是严格规范还是灵活变通,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哈铁法院将再接再厉,履职尽责办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