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次协调沟通,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家庭赡养纠纷案件,并且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父母子女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家庭的和睦相处。
2019年12月2日,刘某与蔡某来到确山县法院起诉他们的小儿子刘某建,刘某与蔡某称,刘某建是他们的小儿子,从小他们夫妻俩对其非常宠爱,抚养他长大、给他买房子、娶媳妇,但是在两人年老体弱之后,刘某建不尽赡养义务,对两人不管不问。现两人年岁已高,已经没有了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无法生活。后为维护合法权益,刘某与蔡某起诉至确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建支付赡养费。确山县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做出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生效后,因刘某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刘某与蔡某来到确山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依据法律规定,向刘某建发送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确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与刘某建进行沟通,向其讲明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含辛茹苦将自己抚养长大,现在他们没有了生活能力,作为子女的就要尽到自己的义务。不赡养老人不仅是违背了道德,也触犯了法律。
后在执行干警的教育与严厉批评下,刘某建将每年的赡养费6000元现金拿到法院亲手交到了刘某与蔡某的手中,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