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哈铁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这起案件历经春夏两季,在办案法官的不断努力下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这起案件于今年3月移至我院,申请执行人是哈尔滨某饲料公司,被执行人是养猪户于某彬。我院立案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联系,但被执行人推脱不履行责任,之后被执行人就不再接听电话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今年5月份案件的办案法官到被执行人于某彬在绥化市某村的养猪场了解情况。但是被执行人不在,其父亲接待了办案法官,一开始于某彬的父亲并不配合。在办案法官的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下,于某彬父亲被办案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当场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至此办案法官才再次联系到被执行人。
通过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用100头猪和一台铲车来抵消欠款。第二天由申请执行人先拉走了50头猪和一台铲车,被执行人承诺6月份交付另外50头猪。6月18日办案法官第二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的养猪场,于某彬依照承诺将剩下的50头猪交付,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