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要再还两万这笔欠款就还清,怎知这名被执行人偏偏玩起了赖账不还的把戏。法律岂容儿戏?两万不还,结果被强制执行五万!
“早知道这样,就乖乖按法律文书上写的来做了,搞得现在还要多还三万!真不应该把法律当儿戏!”近日,被执行人余某到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交完执行款,十分懊悔地说。
原告邓某与被告余某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至沙县法院,邓某要求余某支付工程款共计100067元。经沙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邓某同意余某分期支付工程款共计60000元,分三期支付,每期20000元,第三期还款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若余某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支付义务,邓某有权要求余某按照总工程款100067元计算未履行部分的款项,同时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就全案申请执行。
怎知,余某按时履行两期还款共计4万元后,在第三期还款时,竟无视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应,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偿还剩余两万元欠款。无奈,邓某只好向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工程款100067元计算未履行部分的款项,即60067元。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立马联系余某,与其说明拒不还款的后果,以及上失信后给生活带来的各种不便。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下,余某同意还款。同时,执行法官也与邓某联系,向其说明余某现在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
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邓某放弃10067元及相应利息等执行请求,答应只让余某偿还50000元欠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