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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续友情

发布时间:2020-06-03 12:54:38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不仅为我追回了欠款,也为我找回了友情。”5月29日,拿到执行款的李某说。

  李某与林某本是关系要好的朋友,因家庭生活需要,林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到期后,林某仅归还3500元,剩余欠款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李某便诉至法院。立案执行后,经网络司法查询,未查询到林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疫情期间,又难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双方又是朋友,执行法官积极与林某沟通,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林某表示因为疫情的缘故,自己很长时间没有收入,希望能够延长还款期限。

  执行法官和李某沟通后,李某表示同意李某延期履行。执行法官将该情况告知林某,同时严厉告诫其应尽快筹措资金,不能将朋友的善意行为当作理所应当。林某听后,也感动于李某的一再退让,表示保证筹齐资金后会尽早还款。一周后,林某主动打来电话,告诉执行法官其已筹齐了借款本金。

  执行法官当即与李某联系,告知其情况,希望李某能够再次宽容林某。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同意放弃借款利息,被执行人林某通过微信转账6500元给申请人李某,该案和解结案。

  至此,一起借款合同纠纷顺利执结,两人重拾友情。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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