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法官,最近这段时间,我是彻夜难眠,我孩子马上要大学毕业了,如果因为这件事,而影响孩子就业,那我可要后悔一辈子。我先把钱还了”徐某说道。5月8日,徐某履行了全部义务,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结案通知书,徐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镇平某银行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徐某等4人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徐某等4人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还,其他担保人更是置若罔闻。镇平法院受理某银行的强制执行申请后,通过阳光电子送达平台向徐某4人送达了执行手续。你推我、我推你,4人打起了“太极”,都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可没几天,徐某急火火的给周法官打来了电话,询问如果自己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上了失信名单了,孩子今年大学毕业,在考公务员时会不会受到影响。周法官耐心的给徐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告诉徐某:“你还款后,可以向其他人追偿。”在这通电话的第二天,徐某就来到了镇平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绝不仅仅是一句空话。所以,还请失信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