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将其名下所有的房屋进行查封并计划予以拍卖,被执行人害怕房子被拍卖,主动履行40余万元了结该执行案。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2月,被告彭某向原告萍乡市某银行借款30余万元,之后被告彭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原告借款,后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彭某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彭某仍不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月,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后经查询发现彭某名下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立即将该房产予以查封,同时通知被执行人彭某来法院处理该案,被执行人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法院不会处置他的房产并始终称自己没有钱,执行法官故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看到法院即将拍卖自己的房屋,被执行人田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并主动缴纳欠款予以了结该案。
至此,因被执行人害怕自己房屋被拍卖抵债而主动缴纳欠款,该案也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