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法院统筹推进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31 16:16:53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高效、快捷办理执行案件,节约人力物力和办案成本,减少人员对外接触,哈铁法院统筹协调各团队执行案件,对需要办理机动车查封、查档、续封的案件进行线上统计,在车管所上班的第一天派干警前往进行集中办理。共计查封车籍20余台,涉案标的总计300余万元。
在办理接收移送的执行案件中,继续坚持查人、查账户、查车辆,穷尽一切办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案件一:高某曾经在一家公司就职,在2019年公司的经营走入困境,连续几个月欠发高某工资共计5万元。通过劳动仲裁,高某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公司按月给付高某工资,但和解协议达成后公司始终没有履行给付义务。今年一月,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案法官在疫情期间多次联络公司法人代表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督促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办案法官调解下,双发已达成执行和解,公司给付高某部分工资,剩余部分将按月履行到位。
案件二:大庆市的王某是一位农民,因病到哈尔滨市某医院治疗,不幸的是在治疗期间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给王某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医院按鉴定结果应赔偿王某2万余元,但需要本人到院签字或进行公证。当时王某已经在大庆市的一家医院再次住院治疗,无法行动,双方就赔偿问题陷入僵持局面。因治病急需用钱的王某找到法院希望帮忙解决问题。我院办案法官先后找到医院处理该事故的负责人,经过几次协商与医院达成一致意见,将赔偿款转移到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再由法院交给申请执行人,解决了王某的燃眉之急。
案件三:被执行人齐某曾经是一家社会培训机构的主管,在一次招生过程中代收了一笔一万元的学费,但学费没有交给培训机构,双方对该笔学费产生了争议。经法院审理、判决齐某返还该笔学费,判决虽然生效,但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学费。我院办案法官接手案件后一方面联系齐某讲明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齐某一个含有大笔理财产品的银行账户,控制了齐某账户内理财产品交易,迫使被执行人履行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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