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检查组
对我院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
8月7日,省法院第七检查组史景山副院长一行五人在哈铁中院副院长李力军等人的陪同下对我院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检查。
根据黑龙江省法院法办明传(2014)36号明传电报《关于对全省法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推动全省法院全年各项工作均衡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法院检查组从审判业务工作、审判管理和司法公开、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装备建设工作等五个方面对我院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
为迎接此次检查,我院自接到电报后,立即行动,组织迎检工作,由院长崔林生亲自布置,省院挂职副院长吴艳玲具体负责,各庭室分工负责,对照电报要求,按检查各项点,逐一落实,并将各部门上报的基础资料按照统一规格装订成册,以方便省法院领导查阅。
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省法院领导同志对我院上半年工作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