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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发布时间:2019-10-18 10:30:56



2018年9月25日,哈铁法院对一起省法院指定的执行案件正式立案,开始了一场与失信被执行人的长期斗争。

自然人郭某在为某建筑工程提供劳务时意外受伤,经伤残鉴定表明,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该案原由道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郭某虽然赢了官司,但始终未能拿到赔偿款。

我院在立案后,一方面加大对多个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一方面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切实解决郭某的实际困难。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树忠带领办案干警多次前往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土资源局等十余家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经查三名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应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但考虑到申请人郭孝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本人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为此我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消费令,另将塔吊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强个人追加为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查控,我院冻结了王某强银行存款1万6千元,准备近期向郭某发放,并与郭某居住地镇政府商谈落实低保政策及大病报销等系列问题。

2019年8月29日,孙树忠专委带领办案干警再次到塔吊公司所在地调查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强驾驶一辆丰田2700吉普车进入公司。办案干警立即迎上前准备将王某强控制住,王某强发现有法院干警后立即横穿高速公路逃逸,随后办案干警将其所驾驶车辆扣押。在将该车拖离时,案外人(被执行人王某强的女婿)宋某强行阻拦,在办案干警出示证件,并对其示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宋某仍然手持凶器阻碍执法。办案干警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与110公安干警一同将宋某强行控制,后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19年9月26日,被执行人王某强的妻子,主动与办案干警协商,一次性给付郭某十万元,剩余款项每月给付七百元,郭某表示同意。

我院执行工作一系列举措让申请执行人郭某十分满意,充分认可了哈铁法院的执行力度,表示哈铁法院始终将自己的案子放在心上、落到实处,让自己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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