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购买微信账号冒充他人诈骗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9-04-09 14:51:35
一男子从网上购买微信账户,利用微信骗取他人财物,日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钟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25日,被告人钟某从网上购得时某微信账户后,登录该微信账号,假冒时某向该微信账号内的时某微信好友借钱,在获得对方微信转账或红包后就将对方拉黑。通过该方法,钟某先后骗得该微信号内的十余人财物共计3748元。2018年4月18日,钟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利用微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钟某坦白、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