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公积金被划拨 发布时间:2018-12-07 09:00:44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刘某的住房公积金,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刘某向程某借款5万元用于投资。事后刘某并未按照约定还款,程某遂向安源区法院起诉刘某。该案经安源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人程某无奈之下只好向安源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安源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公积金账户上有余额尚未提取,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萍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冻结、划拨,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