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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疏忽致乘客伤 法院强制执行助案结

发布时间:2018-11-20 08:51:42


   中国法院网讯 (汤波)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仅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执结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为老人拿回了3.5万元赔偿款,获得老人的连声感谢与称赞。

  2017年7月,刘某在临时站点排队上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公交司机没有注意排队上车的乘客安全,突然打开气压车门,致使车门向外弹出,导致刘某受伤,刘某遂将某公交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某公交公司赔偿刘某3.5万元。某公交公司却迟迟不履行义务,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查到该公司银行账户有存款,在下达执行通知书与财产报告令时,该公交公司仍态度强硬,执行法官考虑到该公司银行账户有存款,当即表示将会对其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得知银行账户将被冻结,该公交公司赶紧将赔偿款转给了刘某,该案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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