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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不放弃“僵尸”案件复活后顺利执结

发布时间:2018-11-05 10:20:48


   中国法院网讯 (姚建良)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某银行信贷部主任打来的电话:“我行与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非常感谢你院十五年来对该‘僵尸’案件执行的尽职尽责!现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我行成功收回借贷款共计38.9万元,请求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至此,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攻克执结了一起历时十五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僵尸”案件。

  2003年9月,萍乡市某银行与李某签订了金融借贷款合同,李某向该银行借款25万元,并将银行贷款用于购买机械设备办起了制塑厂,但由于生产经营不善,李某办的企业很快倒闭了,李某因此没有按期偿还银行的借贷款,故萍乡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该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最终该案中止执行,成为了“僵尸”案件。

  在该案中止执行后,执行法官始终不放弃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李某多次向银行申请要求续贷款,为了激活该“僵尸”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建议该银行能否再给被执行人李某一次续贷款机会,该银行在听取执行法官的建议和考虑到被执行人李某以往的诚信为人后,再次发放贷款2万元给被执行人李某以“放水养鱼”,帮助被执行人李某办起了小作坊木材加工厂,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所办的木材加工厂经营适宜市场经济,被执行人李某的生意很快红火起来,且效益好。执行法官掌握到被执行人李某的生意效益好后,从未间断过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执行,坚持每月敦促被执行人李某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李某按照执行法官的执行要求,如期偿还银行的借贷款至该银行指定的专用帐户上。

  2018年10月17日,执行法官收到萍乡市某银行的特快专递,专递中该银行出具了收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借贷款本息共计38.9万元的证明,以及向法院提交的请求执行结案申请书。致此,该长达十五年的“僵尸”案件被攻克,且执行完毕。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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