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借钱不还被拘留 母亲弄明事理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10-26 09:08:58
“你是谢局长吧,俺是小德子他娘,你为孩子拘留的事,到俺家去过,那1万元俺还。”10月23日,在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身农村穿戴打扮的老太太这样给执行局副局长谢俊生说。
谢俊生一边应答着,一边搀扶着老人坐了下来。这位老太太正是被执行人宋某德的母亲。早在2014年,宋某德因翻修房屋,向张某借款1万元。经多次催要,宋某德总是说“现在没钱,等出去打工挣来钱了肯定还”。看没有要回的希望,2016年10月的一天,张某将宋某德起诉到民权县法院。该院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于2016年11月2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宋某德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张某1万元。
判决生效后,宋某德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走投无路的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与宋某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入执行程序,由谢俊生负责承办。在向宋某德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时,宋某德信誓旦旦地保证,等卖完了花生、玉米,一定将其借张某的那笔1万元偿还。
但过了不久,执行法官再联系宋某德时,宋某德却不见了踪影。通过进一步了解,谢俊生获悉宋某德在接到执行通知书的第二天,即携家带口远赴黑龙江省“北大荒”一处农场承包土地。具体在哪个农场、哪个位置,没有一个人说道清楚。就连宋某德的电话,村里人也是一问三不知。经网上查找,宋某德名下既没有可供执行的房产,也没有一分一厘存款。鉴于被执行人难以找到,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与申请人张某沟通,张某同意将此案列入“终本”程序,进行终本。
尽管案件“终本”了,但谢俊生一丝一毫也没有放松对宋某德的警惕,时不时地与宋某德所在的村委会进行联系,询问宋某德的情况。同时,希望村委会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一旦发现宋某德的蛛丝马迹,立即通知法院。
事有凑巧,10月10日,正在整理卷宗的谢俊生突然接到宋某德已回村庄、为母亲过七十大寿的消息。谢俊生当机立断,带领执行干警火速将宋某德拘传到案。到法院后,宋某德对还款之事进行狡辩,说:“已过了诉讼时效,这1万元钱我不还。”任凭谢俊生如何做法制教育工作,宋某德就是“抱着葫芦不开瓢”,宁愿被拘留、被判刑,也不愿履行法定义务。
看宋某德坚持己见、十分固执,不履行判决义务,经院领导批准,谢俊生依法对他采取了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人拘留了,谢俊生想,1万元也不是大数目,因为这点钱判刑了,肯定得不偿失。遂又赶到宋某德母亲家里,经谢俊生和村委会干部轮番做老太太的思想工作,宋某德的母亲弄清了事理,再也坐不住了,于是,10月23日,拿着1万元来到了法院,替儿子履行义务。她说:“小德子回家是来给俺祝寿嘞,被拘留啦,俺咋向儿媳妇交代啊。他不还这1万元,俺替他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在办理完执结手续后,申请人撤销了强制执行申请,宋某德提前被解除了拘留,并惭愧地对谢俊生说:“对不起,这事都怪我,不懂法,还任性,对不起老娘,还让她为我的事情担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