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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变申请执行人 法官一视同仁助讨债

发布时间:2018-10-09 09:15:36


   中国法院网讯 (张英灿 陈振汴)  “早知道能这样解决,我就早点主动配合了,不仅能早点追回欠款,还能早点不当老赖。”近日,在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里,既是被执行人又是申请人的余某,了结所有案件后,一身轻松的向执行法官告别。

  余某系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余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法官通过多方查找,终于将余某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余某以其是另一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案件未能执行到位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通过查询核实,执行法官发现余某确实是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申请人,由于该案为2012年的陈年旧案,且余某本身为被执行人,在该案执行中未能主动提供协助,法院在执行中穷尽执行措施也未能将货款执行到位。于是,执行法官当场向余某释法明理,虽然余某为另案的申请人,但这并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理由,如余某不主动履行,法院将对其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法官还告知余某,只要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工作,法院一定会穷尽措施帮其讨回货款,余某这才同意先还清了借款。半个月后,在余某提供的信息和其主动协助下,执行法官拘传到了余某申请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林某,帮余某讨回近4万元的货款。至此,余某在法院的所有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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