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文静,是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有幸成为陪审员后有了很多从前没有过得体验,同时也有了很多收获,现在把我的几点心得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学习与提升
我的工作和法律的联系少之又少,所以在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之后我意识到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有很多很多,而且我必须要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来提升自己的水平。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经常到法院图书馆借阅法律书籍,为自己充电;二是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对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案件都有意识地去作出自己的判断,同时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三是注重加强与法官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主动向法官们学习,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定性,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从起初在庭审中的一言不发,评议案件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到后来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陪审能力也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付出和奉献
一个陪审案件一般要跑三次法院——庭审前阅读卷宗材料、开庭审理、合议,而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休息时间。因此,当好人民陪审员不仅要求自己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我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保障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正是由于周围人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使得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始终保持热心不变。用刑罚惩戒犯罪,让罪犯对自己的罪责付出代价是一种手段,教育和挽救才是目的,作为人民陪审员应当有一颗仁爱之心,应当是铁面柔情。回顾几年来我参加的庭审活动,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也是人民的重托。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予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不仅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也达到了惩罚、教育、挽救相结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