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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行效率 转变执行作风

发布时间:2015-07-30 15:59:54


针对我院两起执行难案件和一起委托协助案件,我院经过认真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精心计划、周密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林生亲自带领执行局干警于723日远赴绥化市、望奎县两地开展执行工作,落实执行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制度。

两起执行难案件分别为哈尔滨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望奎某粮食经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哈尔滨铁路局某公司申请执行绥化市某制造有限公司一案。队伍出发当天正值“大暑”,晨曦刚刚洒在北国的土地上,干警们已经在赶往目的地的路上。干警们利用路上的时间讨论即将开始的执行工作,对已经制定好的计划进行仔细梳理,务求实效,崔林生院长在认真听取了执行局的工作汇报后,对本次执行工作提出几点具体意见。

队伍在临近中午时分首先抵达望奎县,第一时间前往粮食经销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向被执行人宣传说明法院司法公开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以及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执行局在办公室和行装科干警配合下查封了被执行人部分资产。被执行人对我院的工作表示理解,执行阶段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我院在哈铁中院出台《关于执行工作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后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执行工作,为“规范执行行为、改变工作作风”开了一个好头。

随后,队伍立即赶往绥化市房产管理处协商另一起案件中涉及的房产过户事宜,该案系因争议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经与绥化房产管理部门沟通,同意先将被执行人的房产证照注销后办理过户事宜,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案件的进程,使得该案在年内有望执结。

与此同时,我院在绥化市正在执行另外一起案件的查询任务。近期,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向我院来函,委托我院协助一起刑事案件执行任务。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在执行中,通过银行查询系统发现被执行人胡某在中国建设银行绥化分行有账户信息,遂委托我院代为查询、扣划。我院自接到委托书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听取执行局干警意见。院党委书记、院长崔林生指示执行局干警要尽一切努力做好协助工作,尽快安排干警协助兄弟法院查询该案的银行存款信息。院执行局干警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分兵中国建设银行绥化市分行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紧张地调查、取证,查询工作圆满完成。我院已将查询结果回函告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我院本次前往绥化等地使两件执行难案件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兄弟法院开展工作,一是由于领导重视,院长亲自带队、指导工作;二是我院干警发扬能吃苦、能战斗的优良传统,不辞辛劳、连续作业;三是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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