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弟因欠款起纠纷 法院柔性执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8-08-29 10:33:24
表兄弟因买卖合同欠款闹上法庭,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采取柔性执行方式,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1年8月8日,王某、邢某夫妇在高某处购买车床,高某交付货物后,王某、邢某夫妇剩余车床款14600元未支付。2013年6月11日,王某、邢某夫妇为高某书写欠条一份。高某经多次催要,王某、邢某夫妇拒不还款,故高某诉至冠县人民法院。冠县法院经审理,作出(2014)冠商初字第365号民事判决,判决王某、邢某夫妇偿还高某146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邢某夫妇依然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王某、邢某夫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退出执行程序。2018年8月份,高某发现王某、邢某夫妇有履行能力,特向法院申请案件恢复执行。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王某常年外出打工,而邢某也是身患心脏疾病,高某和王某两表兄弟之间的关系也因欠款问题逐渐恶化。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邢某的身体原因,冠县法院执行干警决定采取轻柔缓和的执行方式,对邢某进行约谈。执行干警从亲情和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严重后果两方面,对被执行人邢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邢某最终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邢某于2018年农历8月底前偿付高某5000元,2019年农历5月底前偿付5000元,剩余欠款于2019年农历8月份偿付。至此,这起表兄弟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解决,同时挽救了亲情,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