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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执行款到位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22 09:48:52


   中国法院网讯 (王晶)  8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来到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对该院执行法官尽心执行表达感谢。

  2017年6月16日,苏仙区法院对原告唐某、李某与被告郴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房地产公司)、贺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返还原告唐某、李某购房款10万元,另支付唐某、李某违约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未能履行判决,唐某、李某两人向苏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给该房地产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贺某送去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工商、车辆、房产进行查询。随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贺某取得联系,劝说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4月,贺某写下承诺书,承诺在7月30日之前兑现这20万执行款。然而,执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倒闭了,贺某也一直推脱说自己没钱返还唐某和李某的购房款及利息。

  “贺总,您好,请您务必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眼看要到承诺还款的时间了,贺某仍坚持说自己没钱,于是,执行法官经常给贺某发短信,提醒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十几条短信后,2018年8月3日、8月15日,贺某分两次把20万元执行款兑现给唐某、李某,至此,这起案件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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