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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买车却不还债 安徽一男子因拒执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5-10 15:01:05


    在外做生意盈利、家有土地出租、买轿车自用,却长期外出躲避执行,有钱故意不还。近日,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3月,家住泗县的高某为购买挖掘机从杨某处借款18万元。借款到期后,高某未履行偿还义务。2012年,杨某将高某诉至泗县法院。案经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高某偿还杨某18万元及利息。

  为逃避还款义务,高某撂下一句“做生意失败了,还不起了”,就离家外出,长期不归。泗县法院只好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高某置之不理。

  高某到底是实在没钱还不起,还是有钱不还的“老赖”行为呢?经调查,自2011年6月开始,高某与妻子一直在浙江省慈溪市一家菜市场租摊位卖菜,每年收入约6万元。2012年起,高某将家中12亩土地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给本村村民耕种至今,每年也有6000元。2013年10月,高某以3.4万元价格购买一辆二手奥迪轿车自用,2016年5月又以1.4万元价格卖与他人。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掌握确凿证据后,于2017年11月23日依法逮捕了高某。庭审前,迫于强大压力的高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杨某的谅解。庭审中,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泗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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