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手机和电子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人们可以足不出户进行购物、缴纳生活各种费用、订购车票、机票。但有时,网络也为不法之徒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平台。4月16日上午,我院公开宣判一起倒卖车票案,有力震慑了倒卖车票的犯罪行为。宣判后,我院第一时间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了案件的判决情况。案件主审法官、副院长张大成向与会媒体记者通报了倒卖车票案的案件情况和判决结果。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该团伙在网上购买身份证号信息,通过网络购买、电话抢票等形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抢订春节前后紧俏火车票,随后加价倒卖,非法牟利,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经过周密侦查和部署,一举打掉了这个倒卖车票团伙。
经审理查明,该团伙共有十三人,绝大多数人员只有小学或者初中文化程度,涉案金额高达五十一万余元。该案是我院审理的首例通过微信倒卖车票的网络犯罪案件,也是近些年来我院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倒卖车票案。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众多,案情错综复杂,自立案以来,审判团队经过多次细致阅卷,理清了团伙人员关系网和违法犯罪活动分工,并对每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定罪量刑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每名被告人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经审理,我院依法判决该倒卖车票团伙十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能够认识到自己倒票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表示接受判决结果。案件的审结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