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贷款买挖机 “老赖”主动交款求“除名” 发布时间:2018-04-18 15:10:54
“你好,法官,我是谭某,我马上把赔偿款支付给卢某,请法院尽快将从‘黑名单’上撤销好吗?”日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一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果致其无法在银行贷款购买挖机,倒逼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此起雇员受伤赔偿纠纷案终于顺利执结。
卢某在桂阳某煤矿打工时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造成七级伤残。案经法院判决:由被告谭某等人共同赔偿卢某各项损失77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部分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义务。而谭某、何某未自觉履行。无奈之下,卢某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何某、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一段时间后,何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交纳了赔偿款。而谭某在法官的一再催促下,仍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在“点对点”查控系统中查询谭某的财产状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后来多次电话与谭某沟通中,执行法官发现其不愿来法院交纳赔偿款,遂决定将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同时把决定书邮寄送达给谭某。起初谭某还是不屑一顾的态度。
案件持续一段时间后,谭某因经营需要,到农村信用社欲贷款购买挖机,没想到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对其进行放款。知道这一严重后果后,谭某迫切联系法院要主动履行义务。
最后,谭某将自己所欠的22000元全部交纳到法院账户,并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将其从“黑名单”中予以删除,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