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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黑名单”第六天 “老赖”主动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8-04-12 09:49:20


     中国法院网讯 (袁刻攀 贾守信)  4月4日,因欠下4000元钱债务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4月10日,因无法乘坐高铁,“老赖”张某主动将应履行的执行款打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账户。至此,这场持续了一年多时间的债务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6年8月15日,张某以急需用钱购货为由向高某借款10000元,并于当时给高某出具借条一份,承诺于当月月底前结清。但之后经高某多次催要,张某始终予以推脱不履行偿还义务。

  2017年7月,高某向召陵区法院起诉。2017年11月,召陵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协议:张某于2017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偿还高某借款10000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于约定还款日前给付了6000元,剩余的4000元,说是当时确实没有钱,等等再给。这一等几个月过去了,高某经常打张某的手机也总是关机,到张某家找他,也老是不在家。

  无奈之下,张某于2018年3月19日向召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因与张某无法取得联系,执行干警遂前往张某家中进行调查,可是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老人说:张某早就出去干活了,自己也联系不上他。执行干警耐心做老人家的思想工作,让老人家转告他儿子赶紧把这4000元还上,因这点钱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影响到自家的声誉。

  同时,执行干警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反馈结果是:余额为“0”。4月4日,执行局将张某案件信息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发布,使张某坐高铁受到影响。4月10日上午,张某主动将4000元打到了法院账户,高某的10000元借款至此全部收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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