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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执行玩“躲猫猫” 信用惩戒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7-12-21 09:35:00


    购买柴油拒不付款,无视法院判决逃避执行玩“躲猫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出行受限主动履行。12月5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信用惩戒功能,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7月,卞仁通过朋友介绍与周林在电话中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购买0号柴油,并由周林负责运送到卞仁指定的四川A市用油点,卞仁按次给周林结算油款。协议达成后,周林先后给卞仁运送0号柴油六、七车,卞仁均正常结款。2014年7月23日,当周林给卞仁送完一车柴油后,卞仁以无钱付款为由拒不支付。周林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卞仁起诉至法院后,延川法院依法判决卞仁支付周林柴油款16万余元及逾期付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因卞仁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周林向延川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随后,延川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多次赶赴四川A市寻找卞仁,谁知卞仁总是推托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执行人员经多方调查,未查询到卞仁有可供执行财产,在当地蹲守三天未果后,执行工作人员只好返回。之后,延川法院执行局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卞仁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有关联动单位通报,对被执行人卞仁进行出行、住宿等进行信用惩戒措施限制。

  后来,当被执行人卞仁在外出购买车票时受到了很大限制,迫于压力,卞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信用惩戒功能得以有效发挥。(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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