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河南省沈丘县莲池乡某村一对夫妻,因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被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拘留,并处予罚款5000元。
当日凌晨5点,沈丘法院执行局开展“秋风利剑”专项执行活动,对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执行。执行局干警和法警执行分队前往被执行人胡某家中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法官刚进门,胡某妻子上前用污言秽语辱骂执行法官,并动手抓住执行干警的衣领不松手,妨碍执行公务;执行法官要求胡某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责令胡某妻子立即停止暴力抗法行为,但其妻子不但没停手,反而在胡某的帮助下,更加嚣张跋扈,上前抢走执行干警的执法记录仪,威胁执行法官若是再进行记录,便要摔毁,严重阻碍了执行公务。
鉴于胡某作为案件被执行人,非但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反而在执行法官执行公务时协同妻子一起暴力抗拒执行,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沈丘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胡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对胡某妻子处予罚款5000元。
事件发生第二天,胡某妻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缴纳了罚款,并写下悔过书,向执行法官赔礼道歉,并表示将督促被执行人胡某按照法院判决生效的内容,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